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中医医院(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已由宜兴市中医医院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中医医院,招标人为宜兴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 16万元,限价为16万元
2.5维保工期:2019年 9月1日至 2021年 8月31日,共计2年
2.6维保范围: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供水设施;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泡沫灭火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应急广播系统;11、消防专用电话;12、防火分隔设施;13、消防电梯;14、细水雾灭火系统;15、干粉灭火系统;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18、灭火器;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20、中心机房(包括容灾机房)消防安全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构)筑消防员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2019年5月至7月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4.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8月21日~ 2019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下午16时00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同时提交5000元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5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8日14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中医医院行政楼1楼会议室(宜兴市阳泉东路1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4)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19年5月至7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项目经理投标)(5)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合同款分4次支付,合同执行每半年支付合同款的25%,合同期满后付清全款。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中医医院网上发布。
7.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6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中医医院
地址:宜兴市阳泉东路128号
邮编:214200
联系人:成女士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5楼
邮编:214200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10-81728386
2019年 8月 21 日
附件:评标细则
一、评标办法:综合因素评标办法
评分项目(总分100分)
1、评审标准:主客观评审因素70分,价格分30分
二、评审内容
1、技术商务部分
评审内容 |
序号 |
评审 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主观评审因素 |
1 |
实施 方案 |
10分 |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实施和管理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的专业合理情况和完善情况综合评定。 (优秀得8-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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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措施 建议 |
10分 |
组织对甲方相关人员培训,有专业的消防培训中心,可进行消防理论知识、消防实操培训的。(优秀得8-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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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售后 服务 |
10分 |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方案。(优秀得8-10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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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评审因素 |
1 |
业绩 |
15分 |
A、提供正在履行的同类型(医院)项目,单个合同面积在2万平米(含)以上维保业绩每个得1分; B、提供正在履行的单个合同面积在8万平方米(含)以上维保业绩每个得2分;5万平方米(含)以上维保业绩每个得1分;3万平方米(含)以上维保业绩每个得0.5分; AB项若有重复,以分值高的一项计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最多得15分。 (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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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综合实力 |
10分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2、投标人具有与维保相关的管理平台软件等的,得5分; 3、宜兴注册的投标单位或非宜兴注册的投标单位在宜兴设有分支机构的得2分;非宜兴注册的投标单位在宜兴没有分支机构但有固定办公地址的得1分。 【在投标文件中宜兴注册的投标单位、非宜兴注册的投标单位有分支机构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没有分支机构有固定办公地址的,自有房屋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的提供房产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进入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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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要人员 |
15分 |
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过6分;有高级消防员证的,有一个得0.8分,最多得4分;有中级消防员证的,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5分; 提供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社保清单(指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如存在一人多证的,只计一次最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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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价格部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价格部分 |
30 |
评标基准价=A×K A=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5%(不含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影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以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K值取值范围为96%、97%、98%,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抽签代表的确定:投标人按签到顺序由第一个签到的投标人代表抽取K值。 3、投标人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
备注:1、评分过程中如出现小数点后三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最终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将自评分表制作于投标文件中,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填好“投标文件对应页码”,以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
3、评标价以单价评审。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低的排序在前,评标价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四、定标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