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布局
门诊指南
住院须知
体检指南
预约挂号
医保政策
专家门诊时间表
医院章程
医院章程

 兴市中医医院医院章程

 

 

1.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动医院规范化、专业化、 精细化管理,根据《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 号)、《 苏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苏卫行党办〔2019〕2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 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2.举办主体:宜兴市人民政府。

3.医院名称: 宜兴市中医医院; 英文名称: yixing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hospital 

4.医院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地址及网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阳泉东路 128 号,www.yxszyyy.net 

6.法人地位:医院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独立承 法律责任。

7.经费来源:差额补贴。

8.开办资金:人民 11626.75 万元。

9.登记管理机关:宜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0.办医宗旨: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11.办医方向: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发展目标是“以患者需求至上,建设人民 意医院,综合实力在省内同级同类医院中居于领先

12.功能定位:

12.1 提供临床医疗、预防保健等基本医疗服务;

12.2 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病症诊疗服务;

12.3 承担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

12.4 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支边和支援基层卫生等;

12.5 政府部门规定的其它职能。

 

 

 

权利和义务

 

1.举办主体的权利和义

1.1 宜兴市人民政府行使本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 本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


1.2 宜兴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医管委”) 代表宜兴市人民政府履行导责 任、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医院的公益性,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 ,定期组织本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

1.3 举办主体对本医院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管,监督医院实现公益性 

1.4 办主体为本医院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提供条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 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

2.医院的权利和义务

2.1 医院具有以下权利:

2.1.1 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 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学科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等经营管 自主权;

2.1.2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医院的其他权利;

2.1.3 医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 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2.2 医院履行以下义务:

2.2.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2.2 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康复、健康体检、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卫 健康服务;

2.2.3 承担医学生教学、实习等毕业前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教育,促进 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2.2.4 开展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

2.2.5 开展党风廉政和行风职业道德建设;

2.2.6 开展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承担涉外医疗服务和国际卫生援助任务;

2.2.7 承担国家、省、市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任务;

2.2.8 支援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2.9 保障员工合理的工作环境,主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 院规定,保护本院员工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维护员工的合法利益

2.2.10 接受国家、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完成上级主 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2.11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3.1 本章程所指医院员工包括全体在编员工和合同制员工等。

3.2 员工的权利:


3.2.1 医院员工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权利;

3.2.2 医院员工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医院相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获得薪酬及 其他福利待遇;

3.2.3 医院员工在同等条件下公平享有职业发展、职称评定、职级晋升机会,公平获得 种奖励和荣誉称号;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3.2.4 医院员工就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奖励、纪律处分及其他关系自身利益等事 享有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的权利;

3.2.5 医院员工有权监督医院管理工作,对各项工作中不涉及保密要求的内容、涉及医 院建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三重一大”等内容享有知情权;

3.2.6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3.3 员工的义务:

3.3.1 医院员工应该贯彻国家卫生工作方针,遵纪守法、服从指挥、爱岗敬业,主动提 高自身业务能力,完成本职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3.3.2 医院员工应当认同医院文化,坚守“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 的职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3.3.3 医院员工是医院的形象代言人和维护者,有义务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服 形象,维护医院声誉和权益;

3.3.4 医院员工有义务依法保护患者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知情权、隐私权以及尊重患 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3.3.5 医院离退休员工、外包服务人员等按宪法、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和医院规定 行相应义务;

3.3.6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院的组织

 

1.医院党委

1.1 院设立中国共产党宜兴市中医医院委员会 (以下简称医院党委),实行党委领导下 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党委设党委书记 1 人、副书记 X 人,党委委员 7 至 9 人,最多不超过 11 人,委副书记职数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设置,党委委员数量按照上级党委批复的 量设置。

1.2 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

1.3 医院党委设立工作机构:党委办公室、宣传科、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等,按 关规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推动党委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医院党委下设


若干党总支、党支部

1.4 医院党委是医院的领导核心,应抓好对医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发挥 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作用。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由党委 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1.5 医院党委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5.1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1.5.2 讨论决定事关医院改革发展稳定、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 以及涉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重大问题,审定医院章程草案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1.5.3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 作风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对医院内部组织机 构及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完善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 督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5.4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 育、选拔、管理、使用,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1.5.5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 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医院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5.6 做好医院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舆论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

1.5.7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

1.5.8 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医院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对医院内民主党派基 织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领导;

1.5.9 领导医院外事工作和港澳台事务,研究决定医院涉外交流合作等重大事项

1.5.10 落实党建带群建责任,领导和支持医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和职工 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1.5.11 讨论决定其他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

1.6 按照相关标准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党建工作经费不足时,由医 院统筹安排。

2.医院行政

2.1 医院设院长 1 人,副院长 X 人、总会计师 1 人,副院长职数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领 职数设置。

2.2 院长和副院长由上级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2.3 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2.4 院长是医院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4.1 主持医院医疗、保健、教学、科研、行政等全面工作;

2.4.2 作为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医院法定代表人 格;

2.4.3 召集和主持院长办公会议,检查各项工作部署的实施情况;

2.4.4 代表本医院签署有关文件;

2.4.5 发布或授权发布本医院相关信息

2.4.6 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本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信访维稳、安全生产、 生育、保密等工作责任;

2.4.7 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制度等规定的其他权利与责任。

2.5 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医疗、教学、科研、财务等各项管理工作,可根据副院长职数 行分工。

2.6 总会计师主要协助院长管理经济和运营工作

2.7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依照医院实际和相关规定要求实行相应考核评议,医院领导班子 员一般不兼任临床科室主任。

3.医院纪委

3.1 医院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以下简称医院纪委) 医院纪委一般设纪委书记 1 人、委员 2 至 X 人,纪委委员数量由《党章》规定的程序确定。

3.2 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纪委每届任期与医院党委的任 期相,并按期进行换届。医院纪委书记由上级纪委监委会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部门 或上党组织提名并考察,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其他纪检干部由医院党委听取医院纪委 意见后提名考察并任免

3.3 医院纪委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监督责任

3.4 医院纪委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3.4.1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所在医院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领 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3.4.2 检查所在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政策情况,分析研判医院政治生态

3.4.3 监督所在医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实施办法的情况

3.4.4 检查所在医院及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权力 监督及风险防控机制等情况;

3.4.5 监督所在医院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的情况;


3.4.6 做好所在医院管理的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对 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3.4.7 协助开展上级党组织政治巡察、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回复等工作。

4.群团组织

4.1 医院成立工会委员会、共青团宜兴市中医医院委员会 (以下简称医院团委) 等群 织,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组织活力。

4.2 医院工会委员会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设立工会主席、副主席、 员等,按期规范换届。

4.3 医院工会委员会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4.3.1 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4.3.2 提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及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 织工作;

4.3.3 主持职工代表组长和有关的职工代表联席会议;

4.3.4 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3.5 向职工进行有关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 职工素质;

4.3.6 接受和处理职工申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3.7 参与医院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4.4 医院团委设团委书记 1 人 (必要时可设团委副书记 1 人),委员X 人,团委委员数量 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设置。

4.5 医院团委应积极发挥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职能 好新时代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4.6 团委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医院团委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4.6.1 负责团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4.6.2 按照《团章》的要求,加强基层团组织的建设,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

4.6.3 开展学习型团组织的创建,关心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优秀 为考察对象及发展对象;

4.6.4 维护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关心 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4.6.5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健康向上的青年活动,丰富医院文化氛围和青 业余生活;

4.6.6 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团费收缴工作;

4.6.7 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


5.职工代表大

5.1 职工代表大会是本医院的监督机构,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 民主理权力的机构。医院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 工作。

5.2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期换届,职工代表由民主选举 生。

5.3 职工代表大会按照规范程序召开,每年至少召开 1 次,每次会议必须有全体职工 表三之二以上出席。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问题,可由单位行政、工会或三分之 以上的职工代表联名,提议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5.4 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5.4.1 定期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医院的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改革方案、发展规划、 年度计、重大项目、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 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 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5.4.2 审议通过院长提出的医院工资调整计划、绩效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 惩办法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

5.4.3 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待遇方案,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精神文化权益;

5.4.4 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教育职工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医院的各项工作任务;

5.4.5 评议、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4.6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的事项对本单位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职工代表大会重新审议通过不得变更。

6.专业委员

6.1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学术、医疗、教育、科研、药事、伦理等专业委员会 并明其相应职责和运作制度,专业委员会辅助医院行政领导班子对相应具体事务进行专业 化决策与管理。

6.2 各委员会主任和成员由院长提出人选,报医院党委会审定后由院长任命。

 

 

 

院的决策

 

医院领班子集体决策形式有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医院发展规划、“三 重一大”等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应当由医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要行政 业务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研究决定,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 委会。在召集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要向其他领 导班成员通报提交会议讨论的基本情况,会后要对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集体决定


程序和议决定。会议讨论中,涉及与某参会人员或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关系的议题, 应当实回避制。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 由有关负责人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对讨 论情况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1.党委会

1.1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月召开 1-2 次,必要 由党委书记随时召开。

1.2 会议题、召开时间, 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可列席会

议,他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要严格按照 预定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

1.3 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 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党委书记、院 应当时参加会议。在与会党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 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 提名部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党委 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1.4 党委会在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前应听取院长的意见,充分沟通酝酿,必要时 应组专家进行分析论证、开展民主协商。会议讨论时,每位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 态度“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意见。对少数不同意见, 应慎考虑。如对决策事项有较大分歧意见,或持不同意见人接近一半时,除紧急情况下必 须按数意见决定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后,提交 下次党委会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1.5 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决定,协助分管院领导开展会议 、决定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1.6 党委会的主要任务:

1.6.1 执行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贯彻中 省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推进医院党的建设重点工作;医院发展和建设、专  () 科技术进步与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重大科技项目与人才项目;医院 职工评先评优、出国 (境) 及人员外派交流;医院重要规章制度的立、改、废; 内部组织机 构、人员岗位的设置和重大调整;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其他关系职工权益的重 要事项;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医院重要资产处 置、重要资源配置;

1.6.2 院管干部、 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等人员的任免,推荐优秀干部、党代会代表、人 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1.6.3 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 (境) 外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大型医疗


设备药品、医用器械、检验试剂、高值耗材等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 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6.4 专 (学) 科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等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方案,医院使用资金的限 及程序等资金管理制度;

1.6.5 需要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 2.院长办公

2.1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召开 1 次,如有需要,可 安排。

2.2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副院长和院办公室主任组成,纪委书记列席会议,视议题情况 邀请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参会,由院长根据工作需要和议题内容决定其他列席人员。

2.3 院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 由各条线分管领导审核后提出,报院长同意后上会。议题 主办门一般应提前将会议材料报送医院办公室,由医院办公室汇总后送达与会领导,以便 事先解情况,充分发表意见。医院办公室负责会务组织、会议记录、会议材料归档及议定 事项督办。

2.4 院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

2.4.1 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重要决定、指示;

2.4.2 研究和决定医院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运行机制、重要制度条例、重 项目、对外合作交流等重大事项;

2.4.3 审议和决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医疗仪器设备引 置计划、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员工奖惩意见等重要内容;

2.4.4 医院领导交流近期重要工作安排

2.4.5 讨论其他需要院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3.行政办公会

3.1 行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行政、业务职能处室管理干部参 加会,根据议题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由院长确定列席会议人员。行政办公会每月定期召 开,要时由院长随时召集。医院办公室负责会务组织、会议记录、会议材料归档及议定事 项督办。

3.2 行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

3.2.1 传达与部署上级文件、会议精神,落实院长办公室决定,听取、研究、讨论全 的工作事项等;

3.2.2 各职能科室汇报、交流重要工作事项;

3.2.3 医院领导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3.2.4 其他需要行政办公会讨论部署的事项。

院的监督


 

1.医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 自觉维护患者、医院和职工利益,扎实构建不敢腐、 腐、不想腐的惩防体系和监督机制。

2.医院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医院的落实。医院纪委是医 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监督责任。

3.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 本组形式,医院鼓励和支持职工对医院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职工代表按规定履行对医 院的监督责任。

4.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医院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采 购、国有资产管理及其他所有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 询活动,以促进医院完善治理,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5.医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将医院重要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院报、院内网等向 全院报,保障医院决策和管理措施的高效落实,并接受全院员工监督。按照《医院信息公 开目》,通过院报、网站、微信平台、公示栏、电子屏等形式向社会及患者公开信息。

6.医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6.1 年度医疗服务情况报告;

6.2 年度质量、安全、费用、效率等信息;

6.3 年度财务报告;

6.4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7.医院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接受审计、财政、价格、医保等政府部门及举办主体 的监督,配合相关巡视巡查,保证医院日常执业及财务收支的健康运行。

8.医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和监督评价体系。

 

 

 

院的运行管理

 

1.管理层

1.1 医院管理层由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总会计师及其他 要管理人员组成。

1.2管理层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2.1拟订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1.2.2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

1.2.3拟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1.2.4负责一般工作人员管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聘用中层管理人员;


1.2.5承担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2.内设机构

2.1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编制部门的规定,结合医院宗旨、发展目标、业 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设立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等部门。

2.2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2.1承担医院的管理控制层职能,对医院制定的制度、规范、计划、方案等执行情况进 督促、检查、考核、评估;

2.2.2细化医院在党务、行政和业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2.3为医院资源配置、业务工作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与管理支持。 2.3临床医技等业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3.1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专科范围内的相关医疗活动,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和健 咨询等服务;

2.3.2提高本科室管理质量和业务水平

2.3.3开展学科建设、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

2.3.4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3.1 医院建立医疗质量院、科两级管理体系,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 责任人。

3.2 医院建立全院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 格落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3.3 医院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 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坚持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

3.4 医院全面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努力提升患者满意度。

3.5 医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划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并根据功能定位在医疗联 合体内发挥相应作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3.6 医院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及其他医患争议的赔偿及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 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 医院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案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人事管理

4.1 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各自的权利义务

4.2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职工,医院可按照相关规 解除聘用合同,或拟定开除等处分,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4.3 医院在人员编制范围内需增加工作人员,按照相关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 公开招聘,由人社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4 医院建立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 入分管理等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 统筹虑。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 、优绩优酬。

4.5 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制。医院人员薪酬不与药品、 卫生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5.财务与资产管理

5.1 医院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和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 确、完整,依法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5.2 医院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5.3 医院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医院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4 医院的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纳入医 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5.5 医院的资产为国家所有,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5.6 医院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医院按照国家的法 律法、制度规定实施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医院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的配置、使 和处置,维护医院资产完整性,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5.7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捐赠预评估制度、捐赠财产财务管理制度、受赠信息公开 制度、捐赠管理使用责任制度,接受国内外个人和组织对医院提供的公益性捐赠。

6.审计管理

6.1 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医院内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医院的财务收 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6.2 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工作方针,以大型设备、物资采购、基建、修缮工 程审计为重点,每年对医院各类资金的使用进行全面审计,保证医院资金的正确合理使用

6.3 医院接受上级和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医院院长离任前,应当进行任期内经济 责任计。医院执行年度财务活动第三方审计制度,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医院的 度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7.绩效考核管理

7.1 医院将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 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

7.2 医院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


才培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 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

7.3 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 8.人才培养和科研管理

8.1 医院根据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发展规划,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按照“德才兼 备、德为先”的原则择优遴选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拔尖人才,并实施周期 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8.2 医院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临 床带教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学设施条件满足培训基地建设和临床教学需求,做好医学生培 工作。

8.3 医院加强临床医学研究,加快诊疗技术创新突破和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开展适宜技 推广普及,加强和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4 加强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的交叉融合,支持实验室、生物标本库、 学信息检索等必要的科学研究支撑条件建设。按照法规制度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8.5 深化医教研协调,建立科研和教学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实施资金保障、质量管理、 核奖惩、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

9.后勤管理

9.1 医院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和工程采购、供应保障、维护管理等制度。

9.2 医院实行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代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 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

10.信息管理

信息系统与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电子监管等系统有效对接。完善医疗服务管理、 医疗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内部审计、廉洁风险防控 能,建立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院的文化

 

1.医院以党建引领医院文化建设,始终将文化建设放在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 把握正确导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梳理医院文化发展脉络、挖掘医院文化历史积淀 凝炼院文化内涵与特色,总结提炼医院特色文化,结合时代要求,不断丰富文化内涵,形 医院文化架构体系。

2.通过传承弘扬优良传统,创新文化建设载体,将文化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


职业精神,激发员工爱国爱院、敬业奉献的热情,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塑造医 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不断增强医院凝聚力,推动医院科学和谐发展。

3.文化载体建设:通过文化长廊、医院文化丛书、院报、新媒体、音视频等多种文化载

,形成爱岗敬业、诚信服务、群体向善、奉献社会的良好氛围。

4.医院精神:团结、求实、奉献、创新

5.医院院训:厚德、致远、博学、精诚

6.医院院徽:(见附 1)

7.医院院歌:《让生命如花绽放》(见附 2)

 

 

 

医院的变更和终止

 

1.医院因发展需要,经审批机关批准,医院可以分立、合并、变更所有制及终止。 2.医院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2.1 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2.2 因合并、分立解散;

2.3 所有制变更;

2.4 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3.医院的分立、合并及变更所有制时,应在举办主体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编制资 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医院提议终止的,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编制部门审查,并报医管委审议通 

5.医院在申请注销登记前, 由医管委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 算期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清算工作结束后,应形成清算报告,报告经医管委审议通过 ,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6.医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医管委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章程的起草、修订与废止

 

1.医院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由医院党委、行政领导、医院各类专业委员会负责 人、务人员代表、相关医院管理专家、举办主体和上级主管部门代表组成的起草组,开展 草或修订工作。

2.根据医院特色与需求,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章程草案或修订案,


经院办公会讨论并提交党委会审议后,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章程草案或修订案经过讨论 审议,形成章程送审稿,经举办主体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以医院名义发布,报送执业 记机关备案。

3.医院应当保持章程的稳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修改章程:

3.1 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相冲突的

3.2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发生变化,需要对章程进行相应调整的;

3.3 医院名称、类别、等级、办院宗旨、发展目标、办医方向、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 发生变化的;

3.4 章程内容与患者利益或员工整体利益不符的;

3.5 有权提议修改章程的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4.举办主体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报执业登记机关备案。 5.医院终止时本章程自行废止。

 

 

 

 

1.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及国政策规定的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机关核发准颁发的《事业单 位法证书》刊载内容为准;涉及业务范围事项的,以执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 可证》副本刊载内容为准。

2.医院依据本章程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和履行职 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技术支持:信息科 苏ICP备15013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