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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 宜兴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人: 发布时间:Wed Jul 08 00:00:00 UTC 2026字体大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宜兴市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宜兴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宜兴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由于医废为危害性废物,不建议跨区域处置,为了进一步做好宜兴市中医医院医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工作,防止病原体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拟采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成交供应商需对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储运和无害化焚烧处置,服务需涵盖医院所有院区及科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59710/年,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严禁擅自处置、买卖、泄露医疗废物。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未取得资质不得开展处置活动,严禁无资质处置,擅自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

经核实,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JSWX 0282 CSI002-8,核准焚烧处置医疗废物(HW01)规模为2000吨/年,是宜兴市内唯一具备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合法主体,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资质要求。

2、地域监管与处置市场的唯一性:

经调研及实际情况,宜兴地区医疗废物处置市场现状如下:

1)处置主体唯一:经市场调研,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是目前宜兴市内唯一一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医疗废物处置范围)的本地企业,根据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宜兴市生态环境局的联合监管要求,宜兴市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交由该企业进行集中处置,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处置或转运至外地,确保医疗废物处置的集中化、规范化。

2)服务范围全覆盖:该公司的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覆盖宜兴市全域,包括宜城街道、官林镇、丁蜀镇等所有乡镇(街道),涵盖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疾控中心等,实现产生端全覆盖、处置端全承接

3、服务的延续性与公共安全保障:

医疗废物处置是具有强烈公共安全属性的连续服务,中断处置将直接导致医院医疗废物无法合法合规出路,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环境风险。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长期负责宜兴全域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熟悉本地医疗机构分布,医废产生特点及监管要求,能够确保服务无缝衔接和处置流程的稳定性、安全性,保持与现有唯一合规处置单位的服务连续性,是保障医院正常运营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特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宜兴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官林镇工业集中区C区

三、公示期限

202678 2026714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 宜兴市     

联系电话13921316767   

2.采购代理机构

人:女士

联系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 

联系电话:1525083693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ML7D50122YE2jZ8CiAqeA?pwd=96wu 

技术支持:信息科 苏ICP备15013635号